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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24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相关贷款并无于相关到期日前偿还,金额为人民币9453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2022年11月23日获强制执行。
此外,鑫苑服务接获联交所发出的一封函件,当中载列公司恢复股份于联交所买卖的指引。
根据复牌指引,鑫苑服务应对未经授权的抵押事项展开独立法证调查工作、评估对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联交所要求鑫苑服务于公司证券获准恢复买卖前,必须符合所有复牌指引、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
联交所亦表示,倘若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修改或补充复牌指引。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取消任何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的证券的上市地位。就鑫苑服务而言,18个月的期限将于2024年5月15日到期。联交所表示,倘若公司未能于2024年5月15日之前补救导致其暂停买卖的事项、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及恢复股份买卖,联交所上市部将建议上市委员会继续审理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联交所亦有权于适当时缩短特定补救期。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抵押事项为鑫苑服务子公司定期存款被质押用于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该公司识别出全资附属公司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若干存置于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合共约为人民币4.02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质押予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作为鑫苑服务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另外,鑫苑服务股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公司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