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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吴文婷 11月15日,鑫苑服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按照财务控制程序进行年末资产审查及制订预算程序的过程中,识别出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鑫苑科技,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若干存置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共约为人民币4.02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质押予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鑫苑地产控股)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鑫苑服务表示,公司及其董事会极度重视该事项,并已采取紧急措施索取有关抵押事项的更多资料。抵押事项乃于现任董事会任何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层不知情及未经同意下进行。

此外,公司及董事会正进一步评估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包括如何减低任何不利影响),并在公司法律顾问帮助下,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以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关键词: 鑫苑服务4.02亿元存款未经同意被用于控股股东融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