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观点网讯:10月13日,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

《通知》显示,兴化市还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

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通知》还明确,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拆迁安置房的,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分别调整为房屋总价的80%、70%。购买二手房、房改房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房屋修、建工程造价的60%。

关键词: 江苏兴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最高可贷额度上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