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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严明会9月29日,东旭蓝天(000040.SZ)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本公告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

债务重组方案约定,东旭集团对全部金融债务“不打折、不逃债”,风险不外溢。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蓝天39.0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市公司,未来偿付对外金融债务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

公司金融债务共计约101亿元,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公司将通过延长偿债期限、降低利率等多种方式予以实施。该债务重组方案的通过、实施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信用的恢复及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善,将整体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经初步估算,预计每年减少公司财务费用3-4亿元(具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 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获债权人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