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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讯张林霞7月29日,阳光城(000671.SZ)关于为子公司广州市百耀欣光提供担保的公告。

据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广州市百耀欣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市百耀欣光”)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提供不超过3.13亿元的融资(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或票据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期限不超过2024年1月30日,作为担保条件:以广州市百耀欣光名下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按权益比例对广州市百耀欣光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广州市百耀欣光提供1.5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49%比例对广州市百耀欣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广东兰园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另悉,广州市百耀欣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8-12-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平;主营业务:房地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阳光城万鼎八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广东兰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85.5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56.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461.6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53.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45.6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5.11%。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92.9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5.85%。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关键词: 阳光城为广州百耀欣光提供1.59亿元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