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办法适用于以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已征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国有已出让用地等存量低效用地为主要实施对象的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以下简称“利益统筹”)项目。其中,国有已出让用地已出让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15年,位于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范围内、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确定的产业空间整备区、综合功能整备区的除外。利益统筹项目应纳入全市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相关项目应有计划、有步骤,分批、稳妥有序推进。

利益统筹项目坚持以权益为核心,按照规划统筹、公益优先、利益共享、公平公正的原则,核算各类存量低效用地应补偿的权益容积,实现政府、不动产权益人、市场主体等多方共赢,推动各类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和集中连片土地整备。

办法要求,利益统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资源和古树名木的保护。涉及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等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文物等历史文化资源,严禁擅自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防止大拆大建。

针对补偿方式,办法提出,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包括资金和留用土地两部分。资金部分中直接补偿费按照以下方式核算: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核算;已征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中,不属于土地整备规划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整备相关标准核算;青苗、附着物等按照土地整备相关标准核算。直接补偿费外的其他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留用土地根据本办法核算,原则上以居住为主导功能。

据悉,2018年深圳修订出台《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以下简称“6号文”)。

根据《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全市将持续优化国土空间用地和建筑结构,进一步提高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比,适度减少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同时,全市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旧住宅区改造为主导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不少于170平方公里。土地整备作为盘活存量用地、促进空间结构调整和实现城市功能优化的重要手段,亟需通过政策创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

据了解,在“6号文”的基础上,办法将政策对象扩大到各类产权的存量低效用地,包括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掌控的合法用地和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已征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国有已出让用地等。

办法延续了“6号文”的政策思路,对于建(构)筑物按照重置价补偿,青苗和附着物等按照土地整备相关标准补偿。改变了 “6号文”“先核算留用土地规模、再核定留用土地功能,最后计算留用土地开发强度”的方法,确立了“先核算留用土地规划容积,再确定留用土地容积率,最后计算留用土地规模”的规则,以促进不同土地整备项目之间的利益平衡,建立更公平的土地整备利益分配机制。

关键词: 深圳:利益统筹项目应纳入全市土地整备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