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盼盼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理解。从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角度看,这是信贷政策放松和鼓励的重要政策,真正促进房贷领域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而从房贷集中度的角度看,实际上也体现了房贷集中度政策在松动。此前是并购贷,而此次是保租房房贷,两类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的考核中,既说明房贷集中度政策大方向不变,也体现了房贷集中度政策积极优化。此次央行政策,将使得房企的申请贷款动力增强,对于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更快更好发展,将提供更大的动力。

据悉,2020年最后一天,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档设定房地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即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具体而言,银行业机构分为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五档,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27.5%、22.5%、17.5%和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则分别为32.5%、20%、17.5%、12.5%和7.5%。

关键词: 两部委: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