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2日,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有关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的补充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21年4月28日,北大资源前控股股东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集团)声称,全年业绩内反映应付资源集团的款项存在若干差异。

鉴于差异及于刊发全年业绩公告日期后发生的期后事项,北大资源独立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于其年报所载的独立核数师报告中列明,彼等无法对与应付资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款项有关的不确定因素发表意见(对应付款项不发表意见)。

北大资源回应称,如北大资源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的公告所披露,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集团)就北大资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资源投资)拖欠资源集团的款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针对资源投资的民事法律诉讼。

根据相关民事起诉状,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源投资拖欠资源集团的金额约为79.26亿元(声称债务),管理层一直在尽最大努力了解导致资源集团所声称有关应付资源集团的款项的差异的事件及情况。

于调查中,董事会发现资源集团涉嫌挪用集团的资金,具体方式如下:

资源集团安排北大资源若干附属公司(集团公司)将其资金转入或存入资源集团,导致资源集团结欠北大资源大量债务。

于2020年及2021年,资源集团及其联系人、资源投资及若干其他集团公司曾进行一系列交易,以转移、转让及/或抵销各自的债务。

具体而言,北大资源附属公司昆山高科将其资金转入及存入资源集团,导致资源集团结欠昆山高科总债务约24.17亿元(昆山高科债务)。于2021年3月25日,资源集团、资源投资、昆山高科及北大资源间接附属公司资源湖北订立及签立若干债务转让及转移文件。

据此,(a)资源投资承担资源集团的负债及同意向昆山高科偿还金额约20.85亿元的部分昆山高科债务,及(b)资源湖北承担资源集团的负债及同意向昆山高科偿还金额约14.1亿元的部分昆山高科债务。故此,资源投资及资源湖北产生大量本应由资源集团承担的债务。

在完全了解上文所披露交易的情况下,资源集团明知并故意声称资源投资应付资源集团的金额存在差异,并对资源投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约79.26亿元的声称债务。

于年报日期,调查仍在进行中。在北大资源中国法律顾问的支持下,北大资源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准备就诉讼作出抗辩。关于涉嫌挪用资金问题,北大资源目前正在寻求法律意见,并将继续对资源集团的行为进行调查。

董事会认为,经考虑各项,北大资源并无充分基准按资源集团声称的声称债务对应付资源集团的款项进行调节。管理层无法向核数师提供足够且适当的审核证据,以佐证北大资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拖欠资源集团的款项的有效性及完整性。

为应对有关应付资源集团款项的不确定性,北大资源已采取并拟继续实施以下措施:(1)北大资源将继续就差异进行调查,包括导致资源集团挪用资金的情况。(2)就诉讼而言,北大资源将坚决为自身抗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北大资源中国法律顾问的支持下,北大资源亦正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及就诉讼准备抗辩。

(3)就涉嫌挪用资金而言,北大资源目前正寻求法律意见并将继续对资源集团的行为进行调查,将采取积极跟进行动以保障北大资源的权益及资产。(4)北大资源已委聘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估值师协助北大资源处理涉及差异及涉嫌挪用资金的附属公司。

此外,应北大资源要求,北大资源股份自2021年4月26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关键词: 北大资源:对原大股东涉嫌挪用资金行为寻求法律意见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