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8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担保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融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融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远鹏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拟于近日与非关联方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产业园区及其他经营性物业的运营管理)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抵押合同》等相关合同,福星股份、福星惠誉及深圳融福向福田投控出具书面担保函。
协议约定,福田投控拟以人民币8.31亿元价款收购深圳融福持有远鹏新天地100%股权,此交易价款包括股权转让款项及偿还关联方款项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约为准)。
同时,远鹏新天地将其持有的厂房向福田投控作抵押,福星股份及福星惠誉为本次股权转让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福星股份不再持有远鹏新天地股权,远鹏新天地将不再纳入福星股份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7.2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9.84亿元,其中:福星股份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7.24亿元(占福星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4.74%)、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9.84亿元(占福星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1.99%)。随着福星股份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福星股份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