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4日晚间,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行使“19中海0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包含利息)为人民币103.47元,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1月24日。

公告内容显示,中海企业发展于2019年1月24日完成“19中海01”发行,2022年1月24日为“19中海01”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中海企业发展可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中海企业发展决定行使“19中海0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赎回日为2022年1月24日,每张债券赎回本金为人民币100元,每张债券兑付利息人民币3.47元,故每张赎回价格(包含利息)为人民币103.47元,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1月24日。

据资料显示,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主体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存续规模20亿元,该期债券发行期限为6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3.47%,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月24,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24日,兑付日为2025年1月24日。

观点新媒体获悉,中海企业发展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此次赎回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该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另悉,于12月10日,中国海外发展发布公告称,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完成“19中海01”发行,2022年1月24日为“19中海01”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该公司可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国海外发展决定行使“19中海0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关键词: 中海企业发展决定行使“19中海0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