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3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与鑫苑地产控股订立了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鑫苑物业与鑫苑地产控股同意,合作期限将于2023年12月31日而非2021年12月31日结束,惟须待补充协议的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鑫苑物业曾于2020年9月17日发布公告,内容有关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根据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鑫苑置业集团同意指定鑫苑物业作为2021年12月31日前总共4066个指定车位的独家销售合作方。于本公告日期,鑫苑物业已售出4066个指定车位中541个;及向有关买家售出的指定车位的价格总额约为人民币3940万元,当中约人民币2400万元为指定车位的车位销售底价总额,约人民币1540万元则为鑫苑物业所获取合作销售增值服务费总额。因此,根据已售出指定车位,鑫苑物业所获取合作销售增值服务费约为销售总额约39.2%(“毛利率”)。

鑫苑物业认为,尽管毛利率达满意水平,但销售率不如预期,销售率呆滞主因乃2021年7月河南省发生严重洪灾,造成郑州等城市出现严重损失及河南省多座城市瘫痪所致。随着河南省郑州等城市于2021年河南洪灾后复苏,鑫苑物业有信心指定车位销售率将于2022年及未来加速增长。鑫苑物业认为继续以该毛利率获利符合集团利益,故公司有意将合作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关键词: 鑫苑物业:与鑫苑地产车位独家销售协议合作期限延长至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