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2日,鹰君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董事调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相关事项。
观点新媒体了解,潘嘉阳教授调任为鹰君集团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1年12月22日起生效。
鹰君集团表示,公司策略性地增加于高科技领域和风险投资行业的投资,包括于2021年8月向一间潘嘉阳间接拥有权益的高科技公司作出200万美元投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76(1)条,该投资为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全面豁免遵守公司股本中普通股股份持有人的批准、年度审阅及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所有披露规定。
潘嘉阳教授往后将协助鹰君集团监督公司的专业投资团队,筛选及评估投资项目。彼将参与公司营运。鹰君集团称,调任潘教授为公司执行董事更能反映彼于董事会的角色及职能,并避免任何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的冲突,达致良好管治。
据悉,潘教授,54岁,自2016年3月出任鹰君集团董事。彼于该调任前为鹰君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一直为香港中文大学硕士课程教授市场学相关科目。彼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数学学士学位,副修经济及市场学,并取得英国赫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此外,鹰君集团宣布,朱琦将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紧接于潘教授调任后至朱琦获委任前之期间,鹰君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规定的最低人数,即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因此,鹰君集团将于该委任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载的规定。届时,董事会将由15名董事组成,包括7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