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兑付兑息达成展期的进展公告。
债券发行规模3.437亿元,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和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1月22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1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债券不设担保。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债券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回售登记,回售有效登记数量317,980手,回售金额31798万元,回售资金兑付日2021年11月22日。
因与发行人继续协商兑付方案的议案获得通过。债券回售撤销期及回售资金到账日改为2021年12月22日,并同意本期债券暂不触发违约,与发行人继续协商兑付方案。
2021年12月22日,发行人支付回售登记部分本金的20%及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2020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1日的全部待还应计利息(回售登记部分本金的20%对应的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2日利息按票面利率7.5%年化计算,同时将于2021年12月22日支付)。
2022年11月22日,发行人支付19鸿坤01债的回售登记部分剩余80%的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按照票面利率7.5%计算(计息期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
发行人于2022年1月7日前落实鸿坤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赵伟豪)的担保措施(将《关于召开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中拟新增担保主体变更为“鸿坤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