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进行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质押后,新湖集团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8.0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64.83%,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21.01%。。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新湖中宝于2021年12月13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事宜,其中,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0日解质股份2.7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8%,其目前持股数量为27.87亿股份,持股比例为32.41%。
另悉,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同日进行股份质押5.524亿元,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2%,其质押融资金额主要用于该集团经营周转。
公告内容显示,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5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45%、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1.77%,对应融资余额4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01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9.51%、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12.80%,对应融资余额18.95亿元。此次质押后,新湖集团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8.0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64.83%,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