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份质押。

据公告内容显示,新湖中宝于2021年12月3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新湖中宝的部分股份质押事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此次质押3.56亿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7.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4%,该公司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业务经营。

据悉,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新湖中宝股份4.62亿股,占新湖中宝总股本5.38%,此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4.26亿股,占宁波嘉源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2.23%,占新湖中宝总股本的比例为4.96%;宁波嘉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66%,占新湖中宝总股本的比例为39.77%。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宁波嘉源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7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5.14%、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0.81%,对应融资余额1.1亿元;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6.5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3.57%、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7.64%,对应融资余额13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8.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22%、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10.12%,对应融资余额14.95亿元。

关键词: 新湖中宝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宁波嘉源质押3 56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