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质押等情况。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城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押、质押等情况。

具体而言,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共解除质押1200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0.289%,解质日期为11月26日,质权人为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

随后,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1200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0.289%,质押日期为11月26日,质押期限一年,质押用途为经营,质权人为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阳光城股份累计质押5.9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5.44%,占阳光城总股本14.34%。

关键词: 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12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