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12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质押等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押、质押等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据了解,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公告显示,福集合并及康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86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1.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5%,对应融资余额约26.7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5,47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2.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30%,对应融资余额约54.70亿元。
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经营活动正常,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