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11月8日消息 石家庄发布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的公告。公告提出,2021年11月8日后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达到封顶后,方可办理预售许可审批手续,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同时修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重点加强项目预售后剩余工程建安成本资金的监督管理,专项用于工程款项支取,确保项目完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021年11月8日前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继续按照《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石住建规〔2020〕2号)执行,商品房预订款、首付款及按揭款等款项全部纳入监管专用账户,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支出。

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 避免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避免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11月7日石家庄市调整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1年11月8日前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继续按照《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石住建规〔2020〕2号)执行,商品房预订款、首付款及按揭款等款项全部纳入监管专用账户,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支出。

二、2021年11月8日后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达到封顶后,方可办理预售许可审批手续,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同时修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重点加强项目预售后剩余工程建安成本资金的监督管理,专项用于工程款项支取,确保项目完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三、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购买商品房前一定要查看所购楼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切勿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购房人所交付的预订款、首付款及按揭款等仍然要全部打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住建部门将依法监督企业规范使用。

四、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秩序,各级监管部门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欺骗购房群众、违规销售、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北京拟出台新规防范“烂尾楼”

9月下旬,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例会,提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已有多个城市发布类似文件。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 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预售资金监管力度。

“去年以来,泰禾、恒大集团部分在京项目相继出现资金链紧张、停工以及预售资金挪用情况,反映出部分项目存在违规使用预售资金问题。为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我委在总结梳理近年来预售资金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对现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意见稿。”北京住建委方面表示。

《办法》将预售资金分为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和其他部分。提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由监管银行对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实行重点监管,优先保障工程建设;专用账户累计入账金额超出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开发企业可按照用款计划分节点进行支取使用。

《办法》在压实银行责任、监管政策设计、落实各方监督、开展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加强和完善。

例如,针对此前银行从事资金监管“零门槛”的问题,《办法》提出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银行承担监管工作,开发企业在中标银行范围内选择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同时,对中标银行履职情况定期考核,淘汰递补。

《办法》将预售资金分为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和其他部分。提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由监管银行对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实行重点监管,优先保障工程建设;专用账户累计入账金额超出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开发企业可按照用款计划分节点进行支取使用。

但在细则上,《办法》提高了重点监管额度,以及对入账、支取流程加强了监督。例如,提出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每平方米不低于5000元,较此前大幅提高了43%;还明确在开发企业申请用款后,监管银行拨付款项前,属地住建房管部门应赴施工现场查勘工程进度或通过市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核验工程进度;在入账管理方面,将现行的先网签后入账,调整为先监管保护后网签,即购房人只有将定金、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开通网签。

此外,《办法》提出了在应急处置方面的相关规定,新增了政府接管账户和资金实施“封闭管理”的制度。如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导致项目出现经营困难问题,属地住建房管部门应全面接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综合中国网财经

关键词: 石家庄 烂尾 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