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研究院·房地产市场每日动态

监测时间:2021年10月25日

研究员:张冉

宏观政策

天津市:三宗地限价房调整为商品房销售

近日,天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三则补充公告,将津南双港(挂)2011-118号(补充公告)、津辰双青(挂)2011-133号(补充公告)、津辰双青(挂)2011-132号(补充公告)三宗地块限价房以及剩余房源全部调整为普通商品房。

天津市:开发商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建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近日,天津住建委官网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关于明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建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各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或新区住建中心出具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建立通知书》开立监管账户。

山西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将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协同推进健全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深化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广东省深圳市:发布推动金融业发展意见 持续加大房地产信贷业务检查力度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为深圳金融业指明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意见》一共用29条,囊括深圳金融业六大方面的工作,是下一阶段深圳金融工作的指路明灯。比如支持辖内机构有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针对房地产行业,《意见》提出,严控房地产业务风险。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辖内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深入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产贷款集中度高的机构,要积极优化信贷结构,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务的依赖。切实加强借款主体资质、首付款和还款资金来源审查,严防信贷资金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形式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持续加大房地产信贷业务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借款主体资质、贷款用途等开展实质性审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融资动态

济南城投:拟发行12亿元180天超短期融资券

10月25日,济南城投发布2021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12亿元,本期发行期限180天,无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AAA。存续期管理机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日2021年10月26日。

温州城建发展:拟发行3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期限270天

10月25日,据上清所披露信息显示,温州城建发展发布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披露文件,拟发行3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3亿元将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AAA。

荣盛控股: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270天超短期融资券

10月25日,荣盛控股拟发行2021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基础发行金额为5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10亿元,期限为270天,无担保。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长春城投发展:拟发行11亿元中期票据 期限为3年

10月25日,长春城投发展拟发行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该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1亿元,本期发行金额为11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无担保。该融资工具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日为10月27日-28日。

经营动态

旭辉永升服务:拟配售8352万股 募资13.04亿港元

10月24日,旭辉永升服务发布公告称,拟配售现有股份,以及根据一般授权先旧后新认购新股份。于10月23日,旭辉永升服务、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卖方委任配售代理,在最大努力原则下,促使买方按配售价购买合共8352万股现有股份,配售价为每股股份15.76港元。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约为13.04亿港元。旭辉永升服务拟动用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在未来机会出现时作业务发展或投资,以及作为营运资金与集团一般用途。

越秀地产:拟出售越秀金融大厦予越秀房托 预计税后收益13.66亿元

10月24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将出售于广州拥有一处商业物业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并递延基金单位安排修订。越秀地产直接全资附属城市建设开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拟向Yuexiu REIT 2018 Company Limited出售Gain Force Investments Ltd.的全部股权,目标公司透过中间实体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权益,而项目公司为物业,即越秀金融大厦相关土地使用权及现有所有权的登记合法业主。预计该集团将取得除税后收益约人民币13.66亿元。

中交地产:拟为金华雅郡置业增资 出让后者51%股权

近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信息显示,中交地产子公司中交美庐拟为金华雅郡置业寻求增资,出让其51%股权。交易条件显示,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在公告期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81亿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本次增资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契约型资金、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参与投资,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注册地开发房地产(住宅)项目经验较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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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津 规定 预售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