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的目标逐步实现之后,我国开始朝着更高更远的目标—共同富裕迈进。
最近,《求是》杂志发表的一篇总书记的文章里面提到了推进共同富裕的六大工作要点,其中一条“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涉及到对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和消费税制度的改革。今天,我们不妨先来盘一盘,未来这些税制的改革会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我国的基尼系数2020年为0.468,已经超过了0.4的警戒线,贫富差距悬殊。一些专家认为,在高收入人群中,不少来自利息、股息、红利等等资本性的收入被刻意隐瞒用来逃税,今年,国家加强了对税收的服务和监管,和公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的行为,尤其是针对这类高净值人群。
从2019年我国迈出综合税率第一步之后,今年有不少专家建议将资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除此之外,此前的财税部门文件透漏,年终奖的个税减免期限将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从明年1月1号起,年终奖将正式并入综合所得来计税,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提到,这个政策主要对中高收入工薪阶层会有较大的影响。
今年5月份,财政部联合几大部门正式探讨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问题,房地产税已经箭在弦上,可以预期的是,先试点再广泛铺开的进程可能会加速了。
对于高档手表、游艇、奢侈品征收的消费税,未来可能会从生产端转向零售端,并且针对包括私人飞机、高档皮草、红木家具,高档会所和高污染产品等在内的产品通通纳入征收范围。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我国又推动了以公益慈善为特征的三次分配,但是,要想达到共同富裕,必须还要推动以税收为手段的分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