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此前,2021年9月28日,海南高院主持召开海航基础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组织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目前,海航基础管理人发布了有关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中载明:“截至目前,上述投票表决期限已经届满。管理人在海南高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正加快对所有债权人的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核验、登记、造册、建档等工作。经请示海南高院,管理人将在完成计票工作后尽快依规宣布表决结果。“
在9月28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的范围:海航基础出资人组由截至2021年9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至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二、对海航基础进行出资人权益调整,具体为:以海航基础现有A股股票约39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0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股票约78亿股(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中:(1)全体股东共同等比例让渡约33亿股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等比例让渡约15.83亿股抵偿上市公司债务;
(2)剩余约29.32亿股中:A.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的约2.97亿股注销以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B.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的约14.93亿股让渡上市公司,用于解决海航基础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和于2021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针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中披露的相关问题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获得该等让渡的股票后可用于抵偿上市公司债务;C.中小股东获得的约11.42亿股自行保留。
完成业绩承诺股份注销后,海航基础总股本约114.25亿股。海航基础表示,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成后,海航基础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问题以及业绩补偿的履行问题都将得到解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实质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同时,部分股票用于保全子公司经营性资产,也能够使得子公司保留在海航基础体系内继续经营,继续发挥协同效应,为海航基础的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创造条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整体的营运价值,降低重整成本,使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海航基础股票成为有价值且有潜力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