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保利发展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保利发展共修订两条章程。

《公司章程》原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修订后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改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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