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1日起,宜昌市将对新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管理,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商品住宅销售合同、样板房和售后管理。
根据要求,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全装修应“设计施工一体化”,从建设房屋开始,装修设计就应同步启动。在商品住宅总价中应包含全装修价格。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中注明全装修的内容、材质等级,包括主要材料及约定交付设施设备的规格、材质、颜色、型号、生产厂家等。
此外,建设单位应在物业承接查验时,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包含竣工图在内的全装修相关资料。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以清晰简洁易懂的图文形式,明确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商品住宅室内顶棚、地面、墙面管线、电器元件、设施设备的走向、安装方式及位置,以及装配式构件连接位置、承重结构、重要构配件等严禁拆改的部位。
宜昌鼓励建筑单位采用装配式装修,其他采取全装修建造方式的房屋建筑可参照执行。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装修的,可提高装配率计算分值,同等享受装配式建筑鼓励政策。(记者何凡 通讯员叶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