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解除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此前旭辉与彰泰订立合作框架协议,以通过平台公司及广西旭辉设立合营企业安排,于广西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
旭辉宣布,经过尽职调查及进一步商业磋商,订约方决定不就合营企业安排签订最终协议,惟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可能的合作方式。
于2021年4月14日,订约方订立解除协议,据此,订约方共同协定解除合作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自解除协议日期起生效。
解除后,合作框架协议将不再对订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订约方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责任将获解除。此外,合作方须解除于广西旭辉20%股权设置的股份抵押并获退还其支付的按金,旭辉中国亦须解除于平台公司20%股权设置的股份抵押并获退还按金。
旭辉表示,解除合作框架协议并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永升生活服务也发布公告表示,终止收购彰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65%已发行股本。
永升生活服务宣布,经尽职调查及进一步考虑收购事项的所有情况后,上海永升及卖方已决定不进行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因此,经过上海永升与卖方、黄先生、汪女士及桂林彰泰的友好协商,框架协议各订约方已于2021年4月14日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即时生效。
根据终止协议,上海永升须解除所设立的在营运公司20%股权上的股份押记及卖方须向上海永升退还根据框架协议支付的按金人民币100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