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通知指出,未经批准擅自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酒店式公寓的,可直接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调整需改变土地用途或不动产登记用途的,应当按新建项目的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并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后,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据悉,该《办法》将于4月9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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