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在江北新区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场,举行了“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集中交付暨新项目集中开工、公募REITs集中签约”活动。据悉,集中交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为9883套,另有9个项目897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开工,集中签约的3个公募REITs预计发行金额约35-40亿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江北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是南京市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涉及房源共2356套,供应对象主要是在新区工作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此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三集中”活动,集中交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7个共9883套,将逐步投入正式运营;集中开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9个共8978套;签署了3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募REITs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发行金额约35-40亿元左右。
近年来,随着城市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在这个背景下,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对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新的探索,是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南京市作为经济大省的省会城市、长三角特大城市,一直以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据介绍,2019年以来,南京作为全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双试点城市,通过新建、改建、租赁补贴多种方式,积极增加住房供给。至2021年底,全市已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94个,共计4.1万多套(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约25万户、26亿元,努力实现不同群体对“一张床”、“一间房”和“一小套房”的安居需求。为进一步加快房源筹集,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到“十四五”末,南京市将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25万人,让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惠及不少于50万户家庭和个人,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不断推动广大市民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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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下月施行
根据即将于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盘活三种方式筹集。
新建主要是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自有土地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改建主要是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建设。
存量盘活主要是将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和管理。
据介绍,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当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以30—60平方米为主。改建项目应当以整栋、整单元、整层(应具备独立交通空间)为基本改建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50套(间)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记者 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