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广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记者对比去年的通知发现,今年的补贴金额更高,且更青睐于对建房作出贡献的主体。

哪些行为能拿补贴?通知指出,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与经营租赁住房、推广与应用“阳光租房”台、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和政策研究的,均可领取资金奖补。其中,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150元/方米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200元/方米给予补贴。而去年,相关数字分别为750元、800元。

通知依旧释放了广州对环卫工人、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的浓浓善意。为其提供租房,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可获得补贴。

此外,住房租赁企业将房源信息录入“阳光租房”台,录入房源数量不少于300套(间)的,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方米的,按150元/间给予奖励。此外,企业自有住房信息台与“阳光租房”台互联的,按10万元/个给予奖励。第三方商业运营台与“阳光租房”台互联的,按20万元/个给予奖励。(记者王彤)

关键词: 住房租赁 补贴金额 阳光租房 房源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