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深圳等10地海关展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截至7月31日,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首月,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B2B出口390.4万票。多个口岸监管验放货值过千万甚至过亿元。

新政契合业态发展需求,企业对开展B2B出口试点有较高热情,对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增长持乐观态度,成为B2B出口业务量稳步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记者从多个试点口岸了解到,试点地区跨境电商企业参与热情高涨。企业纷纷表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对于当前形势下稳外贸、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及助力制造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发挥了重要的正向作用。

海关总署表示,将积极研究并及时复制推广,让更多地区的企业适用新政,享受新政红利,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挥稳外贸、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搭乘B2B出口“快班车”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迅猛的发展态势,很多外贸企业在跨境零售贸易的中尝到了“甜头”。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运送货物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的贸易形式纳入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包括“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两种模式,将近年来在跨境电商B2C(零售)领域的创新监管经验推广到B2B领域。

7月10日,江苏威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709箱价值4.28万美元的拖鞋在淮安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顺利申报成功、装车发往其位于美国的海外仓。

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居家日用品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的企业,威特公司2014年就在美国设立了海外仓,为亚马逊平台客户提供发货服务。去年,公司跨境电商销售额为3.98亿元,同比增长30%。“以前支持跨境电商的政策主要集中在零售领域,我们一直希望能有企业对企业或者对海外仓的专门监管模式,试点改革回应了企业诉求。”威特总经理崔立权说。

同样感到振奋的还有南通动感服饰在线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伟。“出口海外仓让公司海外备货以及跨国调拨更为便利,有利企业持续扩大海外仓规模,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我们对跨境电商B2B出口的前景十分看好,第一时间向南通海关申请备案,参与试点。”

据悉,通过海陆空邮等渠道实现通关一体化、转关出口、跨境快速通关等多种物流方式,实施首月,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通关顺畅。出口商品以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电子配件、健身器械等消费品为主,主要销往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铺就跨境贸易便捷路

试点新政让地处内陆的城市有了更加便利、高效的“卖全球”新通道。对于众多出口商品品类杂、单量大、单票货值低的企业而言,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还能节省不少申报时间。

盐城冠辉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国产日用小商品出口业务的小微企业,出口量少、频次高。7月下旬起,该公司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出口了16批货物,货值20万元,申报手续简化是企业最大的感受。

据了解,改革充分考虑到新业态信息化程度高、平台交易数据留痕等特点,采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措施。不仅支持企业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或跨境电商转关两种通关模式,而且对此类跨境电商货物,口岸部门可优先安排查验。单票货值5000元以下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且不涉及出口退税的货物,可按照6位HS编码以简化申报模式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

7月31日,徐州海关完成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的全流程通关放行手续。徐州徐工智联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徐州本地跨境电商平台海淘兔与国外企业进行线上签单后,货值约1.45万元的工程机械配件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通过空运发往巴西。

规范发展提振外贸企业信心

江苏宿迁地区集聚了一批家居用品、服装、体育休闲用品等适宜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7月15日,宿迁市商务局与宿迁海关联合召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重点企业座谈会,解读海关总署75号公告,了解跨境电商企业的现状。

“新政顺应了跨境电商企业批量出口的需求,有助于企业增强业务韧性、提升抗风险能力。”宿迁澳中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志权表示:“座谈会让企业对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政更加了解,也让企业有信心从危机中寻找新机遇,规划长远发展。”

针对有些企业对跨境电商出口不太了解或有所顾虑的情况,天津海关为企业量身定制“服务专班”,实施“精准帮扶”,倾听企业对于新政策的疑虑,现场解决企业关于通关一体化、备案注册等的实际问题,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政策。

“针对试点企业,海关还创新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退运监管,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1年内退运进境的,以企业和商品为单元建立底账数据形式进行管理,长期困扰企业退货难的问题将有望得以彻底解决,助力企业大胆‘卖全球’。”天津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新政也将进一步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据了解,此次试点业务中9810模式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海关申报数据和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数据进行贸易数据认定,允许企业进行快速阳光结汇,这一模式为企业提供了全新的合规化运营方案,也简化了企业业务流程,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关键词: 跨境电商 监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