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模不断创新高之际,结构性存款的狂奔之势引发了监管的关注。6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某股份制银行获悉,监管窗口指导部分大中型银行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在分析人士看来,监管的初衷是打击资金空转套利行为、降低负债端成本。过渡期大限仅剩不到4个月时间,结构性存款的产品设计也逐步规范,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国有大行已经在产品说明书中增设“投资冷静期”,此前收益率在窄幅区间波动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难觅踪迹。
6月10日,有消息称,银保监会窗口指导部分大中型银行,要求在9月30日前,将结构性存款的规模压降至上年末的2/3。北京商报记者从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处证实了这一消息。该人士表示,业务部门有收到窗口指导,不过没有下发正式的文件,至于压降规模,“由于每家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存在差异,具体的压降要求是否一样也不太清楚”。
而在产品发行中,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近期已有银行发行明显降温。例如某股份制银行在5月发行了超80款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但6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在该行手机银行App上看到,没有正在发售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有2款在预售。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4月末,中资全国性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含个人、单位)突破12万亿元,达到12.14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并且已连续4个月增长。从增量来看,今年前4个月结构性存款增加2.54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1.51万亿元的增量同比增长了超六成。
从客户类型来看,在2.54万亿元的增量中,单位结构性存款超过2万亿元。邮储银行战略发展部研究员娄飞鹏认为,结构性存款高增长中,公司结构性存款规模增长较多,这其中可能有些企业利用银行低息贷款购买结构性存款进行套利。北京银保监局局长李明肖近日也透露,最近北京银保监局通过大数据发现,一些企业在疫情期间一边拿到银行贷款,一边又去买理财、结构性存款,这些实际上是套利,是要采取监管措施重点整治的。
一位国有银行人士表示,压降结构性存款,主要是针对部分商业银行通过结构性存款揽储,变相进行价格竞争,负债端成本的上涨必然带动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的提高,因此目前监管对于结构性存款的揽储行为采取高压态势。
监管加码之下,结构性存款的产品设计也越来越规范。此前,将浮动收益率的波动区间设计较窄,以此来“保证”投资者收益率的结构性存款已经难觅踪迹,目前更多的是设置三档收益率或者宽幅收益区间。
增设“投资冷静期”也逐渐成为标配。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在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增加了“冷静期”一栏。交通银行此前也对部分产品增加了投资冷静期。根据产品说明书,在投资冷静期内,投资者可以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将遵从投资者意愿进行解除,并及时退还客户的全部认购资金。
2019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并载明投资者在投资冷静期内的权利。由于《通知》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说从2020年10月起,投资冷静期的规定将正式实施。
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表示,结构性存款的投资范围涉及衍生品交易,相对普通存款具有更高的风险,但很多投资者理财知识不足,存在把结构性存款当成普通存款的现象。投资冷静期的引入,给客户预留出了更多的考虑时间,允许其在投资冷静期内取消交易,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保本理财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结构性存款受到热捧,尤其成为中小银行揽储的“摇钱树”。央行数据显示,在4月末12.14万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存量规模中,中小型银行占比高达65%,大型银行仅占35%。这也引发了变相高息揽储、产品设计不合规等一系列问题。去年以来,监管已连番出手规范结构性存款。
在监管不断规范和渠道受限后,商业银行的揽储压力恐将继续升级。于康认为,随着转型过渡期的临近,商业银行面临着较大的存量老产品整改压力。未来应适当加大存款产品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低风险客户的需求挖掘。在规范结构性存款发展的基础上,注重储蓄产品的创新开发,提高产品的吸引力。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银行应努力加强产品设计与投研水平,逐步减少对高息产品的依赖。同时,应当加强后续的客户服务,与客户加深互动交流,加强品牌建设。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