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科创属性,是注册制下科创板审核的三大标尺。其中,对于科创属性的界定,一直有方向性的指引,但尚无明确的判断维度。这一现状在近期正悄然生变。

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的“3+5”评价体系。在具体的实践中,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具体来看,3项常规指标分别为:一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二是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三是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5项例外条款具体指的是:一是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二是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三是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四是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五是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在上述指标发布之前,科创板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对“是否拥有科创属性”实则莫衷一是。规则中并没有明确的判断维度,这增加了企业上市成本,更减缓了申报速度。而在审核问询过程中,科创属性一直都是重中之重,不同企业的问询重点与维度也不尽相同。

从此次规则设计上来看,科创属性的评价指标并没有“一刀切”。既有筛出优质科创企业的常规指标,亦有试出具有成长潜力“特长生”的多维度例外条款。

上述指标发布后,有市场观点认为,此举实为加设上市门槛,并表示了担忧。但事实上,若对比和结合此前的审核实践来看,这套指标其实更像一套自我评测卡——符合“3+5”指标,企业将不用再反复自证“含科量”,在科创属性的问题上拥有“免试”资格,节省上市成本。更重要的是,不符合指标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继续“答题”,接受注册制审核问询;其上市条件较之前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上市通道也依然通畅。

比如,已上市企业安集科技、芯源微,对照IPO申报材料可见,其营收增长率并未达到3条常规标准的要求,但这并没有成为它们登陆科创板的阻碍。这些案例,将对接下来科创企业如何执行“3+5”评价指标形成一定参考。

更加透明而具体的“上市指南”,也会带来更深远的影响。

评价指标让科创企业上市流程更便捷、自我判断更准确。监管机构与科创属性相关的审核相比之前也会大大简化,发行上市的效率进一步提高。入口规则的进一步明确,将帮助企业驶上对接资本市场的快车道;尤其是在已经形成集聚效应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领域,推动优质企业“应报尽报”。

但同时也要注意,指标是为了提高上市条件的可操作性、便捷度,而不是搞僵化的简单归类。科创企业具备多元化、更替快、波动大的特点,评价指标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更替而进行动态调整,才能真正实现改革的成效、保证制度的包容性。

关键词: 科创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