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因错报小微贷款数据被罚。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风险、成本双高,多数银行缺失做小微贷款的动力,实际上难以完成监管要求,为了达成指标部分银行甚至“移花接木”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
此外,该行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而其本身也与房地产联系紧密——北京农商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有多位均是房地产及相关企业——向房地产行业发放贷款比例超过30%。
百万罚单
3月2日,北京银保监局一连发布4张罚单,其中2张均指向北京农商银行。第一张罚单显示,该行因错报小微贷款“1104”报表数据,违规审批、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罚款330万元。
事实上,近期监管加大对小微贷款“弄虚作假”的整治力度,首当其冲的即是农商行。只不过,北京农商银行受罚金额最为巨大。
无独有偶,2月26-28日,江西监管局发布9张罚单,其中5张针对小微贷款违规操作,对银行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双罚”,因该违规事由被“双罚”实为监管首次。
江西安义农商银行、江西湾里农商银行、江西新建农商银行、江西赣昌农商银行、南昌农商银行均存在虚假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江西银监局依法对上述5家银行分别罚款30万元,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
中国人民大学小微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李焰向《投资壹线》解释称,小微贷款报表造假的具体手段是,放贷对象可能并非小微企业,而是大型企业,但通过分散多笔贷给多家的方式,贷款资金最终流向大型企业。“该做法不光是农商行,不少其他银行也有类似操作,因此小微贷款的统计数据肯定存在水分。银行实际上完没有动力去做这件事情,为了完成指标只能做假。”
李焰继续分析道,大型银行不愿做小微贷款,原因有两点。其一,小微贷款单笔额度小,风险高,小企业一般缺少抵押担保,银行贷款缺乏第二还款来源。纯粹信用贷款需要可靠信息,但小微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数据信息供参考,如果打款银行认真调研费时费力不划算。
“其二,一笔小微贷款金额5万-50万元,和一笔3000万元大额贷款相比,小微贷款单笔贷款成本(包括管理成本和人工成本)高。因此,银行能做大单不愿意做小单。如果高成本、高风险但不能有高收益,大型银行一般没有动力做小微贷款”,李焰进一步解释称。
考核指标成摆设
那么何为小微贷款?银监会印发的《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监发【2013】7号)显示,小微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小微企业主贷款。
监管对于银行支持小微贷款也给了明确指标。其中,农商行除了“两增两控”指标,还要满足去年初发布的5号文15项涉农和小微考核指标。
2019年银保监会的“两增两控”中的“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
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作用显著,但其抗风险能力不强。尤其在此次疫情中,小微企业更显脆弱,期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信贷支持超过万亿元规模,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再升级。
作为农商行头部企业,北京农商银行在其2018年年报中曾表决心,积极参与区域营商环境改革,专门设立普惠金融部,出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举措,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北京农商银行官网显示,旗下小微贷款业务包括快捷贷、个人房产抵押循环贷款、首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小微快贷以及小微循环贷。年报还称,截至2018年末,北京农商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9.68%,圆满完成“两增两控”监管要求。
但此番处罚表明,北京农商银行完成的“两增两控”实际存在水分。为何定位于服务农村小微企业的农商行却在这一问题上言行不一?
李焰称,农商行定位于农村小微企业,但2019年1月份之前国家对于农商行跨区域经营没有严格限制,导致农商行倾向于做大的业务,除非竞争激烈被迫下沉。2019年1月银保监会出台5号文件,要求农商行原则上机构不跨县(区),业务不出县(区),农商行做大做强趋势会有所收敛。但即便在县域内,如果市场竞争不激烈,农商行同样会将大额贷款作为首选。相反,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由于区域限制,规模不会很大,只能服务于当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相对比较专注。
“此外一些数字金融机构由于技术原因可以大幅度降低微贷业务成本,有内在动力做小微企业贷款,如浙江网商银行,一些定位底层金融服务的机构如中和农信,通过开发专门的信贷技术和管理流程可以有效实现微贷商业化可持续运作,也有强大动力做微贷。他们值得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并给与适当的政策支持,包括给予贷款贴息”,李焰具体建议道。
针对小微贷款错报事宜,《投资壹线》致函北京农商银行,对方答复称,“感谢对我行的关注与关心。”但对于具体问题,则并无回应。
涉房被罚
此外,北京农商银行收到的另外一张罚单显示,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贷款资金变相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责令改正,并罚款220万元。
北京农商银行与房地产行业关联紧密。2018年年报显示,其前十大股东中就有4家从事与房地产相关的行业。其中,第三大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行11.95亿股股权,占比9.84%,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
此外,北京八大处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房产”)持有北京农商银行5亿股股权,占比4.12%,其主要业务包括地产、特色小镇的开发、销售、运营等;北京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1亿股,占比3.37%,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北京二十一世纪奥亚德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一世纪奥亚德”)持有3.31亿股,占比2.73%,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出租。
不知是否因股权结构的影响,北京农商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支持,可谓十分给力。根据其最新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农商银行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贷款和垫款金额为459.16亿元,占比14.55%;房地产业贷款和垫款余额为286.60亿元,占比9.08%;建筑业贷款和垫款金额为241.14亿元,占比7.64%。累计可得,北京农商银行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贷款占比为31.27%,接近三分之一。
然而,近年来监管一直严禁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2017年4月10日,《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管理,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2019年10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指出,按照穿透原则,严查资金用途合规性,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市场等禁止性领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投资壹线》表示,商业银行房贷部门为了追求贷款业绩,审批上会略有减少,“尤其土地出让审查不严,肯定是在银行眼皮子底下放贷的,如此纵容,也是为了巩固银行与开发商的关系。”同时严跃进也认为,土地市场跟信贷挂钩后果很严重,因为购地很容易出现高杠杆,与国家的“房住不炒”相违背,一旦违规被查定性会很严厉,因为是国家重点监管的领域。但这也从侧面说明,开发商和银行具有相互靠拢的动机,因为背后存在利益链条。
“实际上老百姓爱买房,所以资金都流向房地产,换句话说,房地产的风险反而是最低的,收益又比较高”,严跃进补充道。(汪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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