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通知显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精神,当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将得到鼓励。佛山市政府拟对消费者在当地“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

按照规定,如佛山号牌车主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车的补助金额为3000元;如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达到5台及以上,每辆车补助可达5000元;如消费者购买新车,补助金额为2000元。

通知同时规定,上述三类情况不可重复享受补助。

同时,当地政府还将加强加强汽车金融产品创新、优化汽车金融服务,通过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以及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创新的应用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为提升当地消费者在汽车消费方面的积极性,《通知》还在简化购车登记手续,推动停车设施建设,推动车辆报税、上牌无缝衔接等方面做出规定。

通知指出,对于停车设施建设,当地政府将重点研究土地供给、审批流程、财政补贴等难点问题,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争取在土地供给、财政补贴等方面取得突破。《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也将尽快出台。

上述措施将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佛山市政府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

此外,佛山市政府还尝试通过对汽车销售企业促消费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降低后者的宣传成本,减轻其负担。

在鼓励政策之外,佛山市还拟加快对柴油货车污染的治理进程。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当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制定限行方案,分阶段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

去年9月12日,佛山市山商务局草拟了《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措施(试行)》公告,对上述措施进行公示。今年2月,相关政策正式得到确定落实。

佛山市被认为是近期最早出台汽车鼓励消费政策的城市之一,其举措或对其他城市具有参考意义。(李亦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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