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9时是天桥百货司法拍卖的最后时刻。北京青年报记者登录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发现,截至拍卖结束,这一拍卖都没有竞拍者报名。北青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拍卖的处置单位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拍卖的相关人士表示,将择日对天桥百货进行二次拍卖,起拍价将依法下降约20%。
无人竞拍 第一次拍卖流拍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拍卖公示的信息,此次拍卖的所有人也是法院的被执行人是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单位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被拍卖的房产除了标的一幢地上6层地下3层的建筑物外,还有一幢1层以及一幢-1层建筑物的营业用房及所应分摊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评估总价为5.6亿元。
该标的于6月15日9点到6月18日9点进行拍卖,起拍价4.48亿元,每次增价幅度为30万元。参与竞拍者需交纳保证金4500万元。
截至本次拍卖结束,均没有人报名竞拍,天桥百货第一次拍卖因此流拍。
“我们会尽快组织第二次拍卖,还是在阿里拍卖平台上进行。”此次拍卖的发起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该场拍卖的赵助理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二次拍卖将依法对起拍价下调20%。
首家股份企业 如今被强制执行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天桥百货始建于1953年4月,原名为中国百货公司北京市公司第四批发部,后定名为天桥百货商场,早在1958年就被评为“全国第一面商业红旗”。
1984年7月25日上午,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发行股票300万元,成为北京市第一家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同时也是全国第一家正式注册的股份制商业企业,还是全国第一家由国营企业转制为股份制的企业。
1999年,北大青鸟借壳天桥百货上市后,由于其偏重于高科技项目,商场在北京商业现代发展期间没有有效跟进,天桥百货商场的经营每况愈下。
北青报记者查询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有裁判文书11件,大部分为合同纠纷和借款纠纷。其法人、执行董事赵长立2018年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100%持股该公司的大股东——沈阳北大青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被两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其中一家法院已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更是因为未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本次司法拍卖就是依据该强制执行进行的。(责编:孙红丽、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