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和电费是两回事,为啥不交清物业费就限制我买电!”近日,宝氮一区居民巩师傅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因为不满物业不公示收费明细没交物业费,导致被物业限制买电。

视频《【小里帮忙】业主被限购每次50度电 物业:只为提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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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师傅说,他们小区是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也不到位,路灯经常坏,多次反映也不见维修。此外,物业在营收以及收取公摊费用时从来不公示,他们居民们对此很有意见。

“为啥别人可以一次买400度电,物业却只让我买50度!”张师傅告诉记者,因为不满物业服务和收费不公示,因此从2021年开始就没有再交物业费,但是物业从来没有限制他买水买电,到了今年4月17日,他去物业买电时被告知只能购买50度电,他表示今年的物业费他可以交,希望物业能让他和别人一样正常买电,但是物业不同意,非要让他交清以前所有的物业费。“以前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今年的物业费我愿意交,而且物业费和电费是两码事,为啥限制我买电!”

之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物业刘经理表示,物业收费在公示栏都有公示,不存在业主说所的不公示情况。公摊电费的公示在小区单元楼道口,居民进出都可以看到。

当记者提出要查看公示栏的收费时,该经理表示,公示是不定期的,这会儿是没公示的,记者是看不到的。

刘经理说,对当事人巩师傅限制购电就是因为其本人没有交清物业费的一种制约手段。“只要他交清物业费,就可以像别人一样正常买电。”

随后,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多位住户。

“单元楼道口没见公示,每户每个月五元钱的公摊电费我们也都不知道公摊到底用了多少电。”、“公摊电费到底用了多少不公示,小区内打广告的营收也不公示,我们是业主都不清楚这些费用到底用了多少!”……记者采访时,不少住户纷纷表示没看到公示费用。

针对此事,记者还咨询了律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形成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有义务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费,这是双方合意的结果,除存着约定和法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本事件中,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物业服务义务,业主则有义务缴纳物业费。在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索要。

赵良善强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以及《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能将物业费与电费捆绑收取,不得以限制购电方式催收物业费,否则,物业公司的行为有悖于法律规定。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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