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购房者在入住交付使用房屋后,并没有按时拿到开发商给予的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种现象在楼市中非常普遍,虽然屡见报端,仍有许多购房者为此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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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小里帮忙】“合同约定365天办房本,八年过去了还没拿到”》

“都七、八年了房本到现在还没办理下来,急着过户呢,没有房本无法用。” 近日,宝鸡市春天大道小区五期的28号楼业主岳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其所在的小区25号楼、26号楼、28号楼、32号楼房本(不动产登记证)到现在没有办理下来,到现在都快七八年了,一直没有办理下来。

业主:合同约定365天办房本 已八年了无果

“我是春天大道五期小区的业主,我是2015年9月份与陕西翔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后简称‘翔盛地产’)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房后365天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是到现在已经七八年过去了,一直没有办理下来。这四栋楼的大本(大房产证也就是开发商在竣工以后为房地产登记的初始证明,只能由开发商进行办理)都办好了,就剩下分户的小本了,就卡住了,这几年不停找翔盛开发商、社区街办、住建局、不动产中心等部门,一直无果。” 业主代表岳女士对记者说。

现场多位业主代表说,自从买了春天大道小区的房子以后,这几年一直催要房本,虽然几栋楼的大本都办理好了,但是到分户办理的时候,商铺和住宅存在问题,具体不知道什么情况就卡住了。据说是需要开发商需要再缴纳一部分土地出让金费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间早,现在不愿意补缴费用,这才导致手续延期。

记者实地走访调查 多位业主急用房本

记者来到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五期小区内,多位业主对于房本能够及时办理的期待已久。“我家房子买了几年了,现在想从原房主手里过户,没有房本没办法过户,我很着急。还有很多小孩面临学区上学等问题,这都七八年了,这么拖着也不是事,业主是无辜的,该交的费用都缴纳了。” 业主于先生说。

房本专办:一般大本办结后 小本就可办理

宝鸡市金台区福临堡1号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为【宝市国用(2010)第236号】,该块土地面积为26461.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2010年12月6日至2080年10月12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多次与陕西翔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不动产证手续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或挂断。

宝鸡市房本专办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只要项目的大本办理完毕以后,就应该没啥问题了,就剩办理小本的,也就是业主所属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对于记者提到的春天大道小区五期目前班里的情况,其也不太清楚。

律师说法:房屋交付后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

在宝鸡多年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大房产证其实也就是房屋产权证明,就像每一个宝宝出生以后有出生证明一样是同一个道理。

陈律师认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另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陈律师建议,按照岳女士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约定,时间已远远超出所规定时间,消费者可以继续向开发商督促其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如若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尽快办理不动产证并对其产生的损失进行依法索赔。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编辑 刘杰 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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