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监事会于2021年4月2日收到监事长刘枫、监事余敦成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枫、余敦成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刘枫、余敦成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刘枫、余敦成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枫、余敦成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泰禾还表示,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黄晓青女士、余春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据悉,黄晓青女士,1974年出生,毕业于福州大学,经济学学士。2005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福州区域营销总监、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福州区域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福州区域营销总经理、工程运营总经理。

余春江,1984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曾任北京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副书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开发处副处长;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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