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据悉,哈尔滨将探索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试点“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酬金制”管理是指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通知要求,2020年实施改造尚未竣工的老旧小区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落实物业服务主体及完成合同签订工作,2021年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落实物业服务主体及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做到实施改造与管理服务有序衔接。
关键词: 哈尔滨老旧小区酬金制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