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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4日讯 时下我市迎来租房高峰期,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连续发布两条住房租赁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保障租房合法权益。

在《关于青岛房找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等住房租赁企业租赁风险的提示》中提到,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到大量群众投诉反映青岛房找找住房租赁有限公司、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经营住房租赁业务时,存在不及时支付产权人(委托人)房租、合同结束后拖延返还承租人租房押金等问题,引发大量矛盾纠纷。为进一步防范住房租赁风险,现向广大市民朋友进行风险提示:

因住房租赁企业不履行合同约定引发的民事纠纷,受损群众可积极借助调解、民事诉讼、仲裁等渠道(免费法律援助电话:12348),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市民,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及时查看其投诉纠纷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经营异常、未报送开业信息等情形,积极选取经营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企业,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失。

请全市住房租赁企业进一步加强服务行为约束和规范,严格执行住房租赁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维护健康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在《关于青岛租查查置业有限公司住房租赁风险的提示》中提到,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到大量涉及青岛租查查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未明确告知承租人收费项目收取租房定金”“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等。经初步调查了解,该公司的上述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函告价格主管部门。为进一步防范住房租赁风险,现向广大市民朋友进行提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定期对投诉量排名靠前的租赁企业进行通报,请广大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市民认真甄别,积极选取经营服务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企业,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失。同时特别提醒,承租人应慎重缴纳租房定金;缴纳相关费用前,务必提前索要并查看企业租赁合同文本,确认住房租赁收费项目、收费明细及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租赁各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均应写进书面合同。

请各住房租赁企业严格遵守住房租赁行业管理、价格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切实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良性运转。(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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