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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24日讯(记者 李丽涛)今天上午,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二十六条措施》。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2年以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政策兑现、创业扶持、技能培训、优化服务等方面,助力个体工商户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分期补缴政策。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缴缓缴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补缴,在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后,全部缓缴费款可于2023年底前分期补缴到位。其中,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或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扩围行业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2022年,我市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以来,已为27.6万户市场主体减免社保费14.6亿元,对餐饮等22个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保费7.4亿元。

实施援企稳岗助企纾困政策,发布助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20条措施,推进“人社干部进千企走万户”,坚持政策靠前发力、直达基层、直惠企业,为1552户个体工商户发放社保、岗位补贴2181.19万元,稳定岗位2416个,有效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二是全面落实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创在青岛”五大攻坚行动,打造集政策扶持、指导培训、载体孵化等为一体的全链条创业服务新模式。加大创业政策落实力度。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符合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登记注册创业实体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利率的200个基点给予贴息。2022年以来,共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创业者发放创业补贴4094.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43亿元,贴息2600余万元,解决个体工商户创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将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围,个体工商户可依托人社部门签约的职业培训承接机构或同行业企业所属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个体工商户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与新录用人员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每合格1人给予个体工商户200元或600元的培训补贴。

四是打造有温度的人社服务品牌。实施人社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推出“青岛视联社保”平台等数字化创新举措,试点全省首个“云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推动创业、就业、员工录用等“一件事”集成办。开展劳动关系政策宣讲“线上直播+送法进企”活动,打造“互联网+预防”平台,向新开通社会保险参保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推送信息,指导个体工商户依法合规用工。创新建立人社政策“周周问、月月讲”宣传平台,依托新媒体直播平台,以政策解读、访谈交流、答疑释惑等形式,每周二下午2点、每月18日晚8点定期向社会发布人社政策,解答群众关切的问题,截至目前共126万人次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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