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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孙洁 张彬 青岛报道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营造严管的交通安全氛围,交警市南大队牢固树立“事故就是隐患”的意识,大力开展酒醉驾、涉牌涉证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力助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1月4日晚,崔某某新年因与朋友聚餐酒驾,被市南交警查处,新年伊始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1月4日晚,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在宁夏路与大尧三路,针对酒后、车辆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设点进行查处。22时40分,执勤交警在对车辆逐一排查时,突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驶入夜查点时,突然降低车速,行驶轨迹十分可疑。为了安全起见,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排查,在对驾驶员崔某某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酒精气味浓厚,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过检测得知,黑色车辆驾驶员崔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46mg/100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得知,崔某某承认当晚是与朋友聚会,席间喝了点酒,感觉自己意识比较清晰,便驾车回家,途中发现交警查车,因为心里害怕,不自觉的降低了车速被交警查获。目前,驾驶员崔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2023年春运即将拉开序幕,市南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需严格遵规守法、切勿心存侥幸。愿大家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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