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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0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前11个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41万个,新增缴存职工21.1万人,实缴职工达到202.5万,制度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
今年青岛市获批成为全国第二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范工资构成,合理调整缴存基数标准,提高职工缴存金额。
在保障职工权益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社保共享数据完善企业信息台账,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开展精准扩面行动,推进应缴尽缴。通过约谈调解、防范企业恶意注销、申请法院进行失信惩戒、网上公示曝光等组合措施,督促不缴欠缴单位履行缴存义务,年内为职工追缴公积金破千万元。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青岛共收缴公积金291.96亿元,同比增长17.68%。截至11月末,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达2700.72亿元。
于公积金使用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支持“租购并举”上持续发力,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一方面,购房支持政策持续加码。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申贷缴存时限缩短到6个月,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延长到50年,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比例,并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支持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额上浮20%。
此外,青岛市还是全省首个推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城市,提取范围阶段性放宽至购房人直系亲属,制定了“商转公”相关政策,为之前因开发商拒贷而未能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刚需群体提供政策保障,支持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
另一方面,租房保障措施推陈出新。修订提取管理办法,租房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支持多子女家庭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联合银行在全国率先推出“惠民租赁贷”,为租房群众提供最低年化利率3.85%、最高额度50万元的免抵押专属优惠贷款,减轻租房安居压力。
今年前11个月,青岛市约向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11.17亿元、为职工提取200.27亿元,截至11月末,累计发放贷款1264.53亿元,支持群众实现住有宜居、提高生活品质。
今年以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迅速出台阶段性减负政策,允许企业缓缴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同时不影响职工申贷资格,缴存比例下限降至1%,审批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减负近3000万元。对无法正常还贷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将租房合同备案的年提取额提高4000元,以缓解缴存职工经济负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关键词: 青岛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