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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青岛市民咨询较多的退休办理问题,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作出解读。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携带职工人事档案提前一年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视同工龄。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每月16日至月底,用人单位可以直接通过网上给职工办理退休或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退休,职工登录“青岛人社”APP或“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申领电子退休证。
记者从青岛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应办理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携带职工人事档案提前一年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视同工龄。
有的职工实际出生年龄跟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不相符,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职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每月16日至月底,单位可以直接通过网上给职工办理退休。企业准备好《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社会保险—查看更多”,分两步进行申请。
第一步,用人单位点击“企业养老—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申请”,通过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到该人员的信息,点击申请进入办理页面,下载《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在修改公共信息模块进行相关信息维护,默认使用社保卡账号发放待遇,上传有关材料并点击提交申请。
第二步,提交成功后,点击“已申请”TAP页,对申请职工进行信息上传。上传成功后由社保后台进行审批,用人单位可查询审批进度、查看反馈信息等,复审通过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打印套章《青岛市企业职工退休(职)核准表》,无须到社保大厅办理。
如果企业想到大厅窗口办理,用人单位需携带《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今年8月份,社保刚上线了“电子退休证”,退休办好了,市民还可以申领“电子退休证”。市民登录“青岛人社”手机APP或“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卡—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之后,点击“社会保险—待遇明细—电子退休证”,申领电子退休证。也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社会保险—查看更多—企业养老—电子退休证”,进行申领。
退休职工每月养老金发放明细能在手机上查询,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登录“青岛人社”手机APP、“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查询;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社会保险—查看更多—企业养老—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查询”;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秀青 青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