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老年消费需求在社会总需求比重中逐步上升,浙江省绍兴市消保委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职能,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期组织开展了针对流通领域老年鞋类产品比较试验,帮助老年消费者挑选到质量安全的鞋子。

本次比较试验产品选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绍兴各大商场和电商台选购包括布鞋、旅游鞋、休闲鞋、皮鞋、凉鞋等老人产品12批次。依据QB/T 4329-2012《布鞋》、GB/T 15107-2013《旅游鞋》等5项产品标准要求,针对商品的产品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感官质量)、甲醛含量(游离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折能、耐磨能、剥离强度、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及耐黄变能等11项指标、99个项目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比较评测,其中9个项目不合格,占比9.1%。

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标志)指标。根据QB/T 2673-2013《鞋类产品标识》标准规定要求,每只鞋上至少要标注商标或企业名称和货号,内包装(含吊牌) 至少应标注产品名称、鞋号、材质、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而本次不合格项次主要集中在上述指标,值得鞋类生产企业重点关注。此外,本次抽查还存在包括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等不合格项目各1项。

通过老人鞋比较试验,绍兴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购买鞋子时要多关注鞋子包装及吊牌上的相关商品货号、生产信息、材料等是否有合理标注。同时,买鞋时需要根据自己的脚型选择尺寸,追求舒适的同时也要注意鞋子的防滑能,尽量选择足弓部位有一定硬度支撑的鞋,以减轻足弓和足踝的疲劳。切勿选择鞋底过软的鞋子,避免造成站立不稳而摔倒的情况。(郑铁峰)

关键词: 老年鞋类 比较试验 不合格项目 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