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天彭街道牡丹西路一居民颁发了彭州市首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正式在彭州落地实施。
据彭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首次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纳入其中,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
为落实《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相关要求,保障“居者有其屋”、满足市民对居住权登记的需求,彭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开展落实居住权登记相关工作。该中心请来法律顾问,利用休息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同时,积极探索学习居住权登记系统操作流程,制定办事指南,做好居住权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确保群众知晓政策、办证方便,保障了彭州市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的顺利落地。(记者 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