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旭辉集团录得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2310亿元,较2019年的人民币2,006亿元按年增长15.2%。2020年录得的合同销售完成集团的全年合同销售目标人民币2,300亿元。

于2020年,已确认收入为人民币717.98亿元,较2019年的人民币564.51亿元按年增长27.2%。于2020年,集团的股东权益应占净利润由2019年的人民币64.43亿元增加24.7%至人民币80.31亿元。于2020年,集团的股东权益应占核心净利润由2019年的人民币69.03亿元增加16.3%至约人民币80.26亿元。

于2020年,集团的毛利率为25.1%(经调整以撇除因若干项目财务并表成为集团附属公司的会计处理影响),而2019年则为29.7%。集团于2020年的核心净利润率为11.2%,而2019年则为12.2%。集团于2020年实现的核心平均股本回报率为24.2%,而2019年则为24.7%。

销售方面,集团于2020年的合同销售金额及合同销售建筑面积分别达人民币2,310亿元及15,385,100平方米,按年分别增长15.2%及27.8%。集团于2020年的合同销售平均售价约为人民币15,000元/平方米。集团于2020年录得超过90%的合同销售金额现金回款率。合同销售金额来自逾65个城市超过360个项目,期内,本集团推出84个新项目预售。

土地储备方面,于2020年,集团收购于60个新项目的权益,本集团应占土地出让金合共为人民币555亿元。于2021年1月至2月,集团进一步收购于7个新项目的权益,本集团应占土地出让金合共为人民币49亿元。

关键词: 旭辉 股东净利润 销售回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