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式启动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这意味着我国国有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进一步深度融合,从法律上、制度上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有利于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
这是记者从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7日举行的专题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推进公司制改革,就是将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在中央企业层面,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68家需要改制的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全部完成改制工作;在地方国企层面,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约96%完成了这项改革。
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介绍,关于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专项通知已于今年9月底正式印发,明确提出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等多项工作要求。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我们将指导推进各有关单位明确目标,重点攻坚,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翁杰明说。(记者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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